学校简介
武汉音乐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1953年11月19日,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之音乐部分组建而成的中南音乐专科学校,是武汉音乐学院的建校起点。中南文艺学院的前身包括私立武昌艺术专科学校(1930)、湖南省音乐专科学校(1947)、中原大学文艺学院(1949);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的前身有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40)、广州市立艺术专科学校(1947)和香港中华音乐院(1947);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的前身是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1938),她们共同构成了武汉音乐学院丰富多样、积淀深厚的音乐教育历史传承。1958年,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与华中师范学院音乐系、美术系及湖北群众艺术干部学校合并,组建湖北艺术学院。1985年,改建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
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湖北省首批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音乐与舞蹈学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有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音乐、舞蹈专业学位类别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作曲系、音乐学系、中国器乐系、钢琴系、管弦系、声乐系、舞蹈系、音乐教育学院、演艺学院、公共基础课部、附中等教学单位。有音乐附中、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的教育层级。
学校设有10个本科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3个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5个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编导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科研平台,音乐表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2个音乐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学报《黄钟》为全国10种音乐类中文核心期刊之一。学校有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音乐创作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东方交响乐团、东方中乐团、中华编钟乐团、东方合唱团等一系列学科专业建设和艺术实践平台。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立德、自强、崇文、精艺”校训,坚持“突出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突出服务国家和湖北战略需求促进内涵式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办学治校水平”(“两突出、两提升”)工作方针,坚持育人、创作、表演、研究与应用融合发展,立足湖北、扎根中部、面向全国、放眼世界,厚植荆楚特色、弘扬长江文化,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高水平音乐学院。学校坚持“德艺并进、通专融合”育人理念,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德艺双馨、素养宽厚的音乐舞蹈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一、报名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相关规定,持外国有效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的学生,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具有从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4.具有本科或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
5.须获得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新版四级(210分以上)证书。
二、申请程序
1.填写申请表格
申请者需在武汉音乐学院留学生网站(http://lxs.whcm.edu.cn/)下载并填报《武汉音乐学院来华留学生(硕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表》。
2.完成报名汇款
报名费人民币500元,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汇款至学校账户。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报名费用概不退还。不接受现金报名。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武汉音乐学院 Account: Wuhan Conservatory of Music
银行账户:3202005509000052855
Account number: 3202005509000052855
开户行:工行武汉三八支行 Bank: ICBC Wuhan 38 sub-branch
银行国际代码:ICBKCNBJHUB Swift code: ICBKCNBJHUB
汇款时请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和“2025年来华留学生(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费”字样,并请于汇款后一周内将汇款凭证、申请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3.申请材料审核
我校组织审核小组对申请基本材料、专业水平支撑材料进行初审,并在一周之内将初审结果以邮件或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务必及时回复或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三、申请材料(材料需为PDF文件格式)
1.《武汉音乐学院来华留学生(硕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表》;
2.外国普通有效护照、本人近六个月内免冠二寸照片2张;
3.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公证件(中、英文以外文本的证书还需提供公证过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如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生,需就读学校出具预毕业证明);
4.本科阶段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公证件;
5.近两年内取得的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新版四级(210分以上)证书;
6.个人简历、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中文或英文书写,不少于1000字);
7.专业水平支撑材料(演奏作品视频、创作作品、发表论文等);
8.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需要有签名和联系方式);
9.本国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申请时间
2025年5月20日之前。
五、入学考试
通过我校初审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考试。考试主要考察学生专业水平能力。考试科目、考试要求详见《武汉音乐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以具体通知为准,考试结果将在10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学生。
六、录取及入学
1.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入学考试成绩、思想品德、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学校向被录取人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
2.被录取者持《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前往中国驻外使馆办理来华签证;
3.被录取学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来校报到,一般为9月初。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日期内报到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国际交流合作处请假,获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入学;
4.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所有申请材料原件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进行审查。若出现伪造虚假材料等情况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招生专业与学制
类别 |
培养单位 |
二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 |
研究方向(专业方向) |
学术 学位 全日制 |
舞蹈系 |
舞蹈学 |
中国舞蹈史 |
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教育学 |
音乐教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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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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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系 |
音乐学 |
戏曲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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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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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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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文献编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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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音乐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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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传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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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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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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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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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系 |
作曲理论 |
和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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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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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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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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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基础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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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学位 全日制 |
钢琴系 |
音乐表演艺术 |
钢琴 |
钢琴伴奏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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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系 |
音乐表演艺术 |
大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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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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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提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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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簧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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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簧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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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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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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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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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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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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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提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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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音提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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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系 |
音乐表演艺术 |
美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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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声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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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学院 |
音乐表演艺术 |
古典吉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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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管风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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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克斯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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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风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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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声乐演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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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学位 全日制 |
中国器乐系 |
音乐表演艺术 |
二胡 |
古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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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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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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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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唢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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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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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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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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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系 |
舞蹈表演 |
中国古典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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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民间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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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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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系 |
作曲 |
作曲 |
|
视唱练耳 |
视唱练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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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科技 |
计算机音乐作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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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乐创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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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科技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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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艺术 |
合唱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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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队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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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艺术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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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治疗 |
音乐心理与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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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 |
钢琴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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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教育 |
备注:考生报考我校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方向。
八、授课语言
汉语。
九、费用标准
收费项目 |
费用(人民币/元) |
学费 |
40000元/年 |
住宿费 |
1320元人民币/年 (来校报到留学生可申请住学生公寓,住宿费按照学校现行标准,按学年交纳住宿费或向学校提出申请。) |
保险费 |
800元/年 |
十、奖学金
我校设有湖北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留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请。
十一、联系方式
武汉音乐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
邮 编:430060
电话/传真:+86(0)27 88047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