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ational Undergraduate Enrollment Brochure of Shanghai Institute of Visual Arts
一、招生说明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校考类专业均接受国际学生报考,学制四年。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后,将予以颁发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二、招生对象
- 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具备大学申请资格,身体健康的非中国籍公民。
- 根据教育部教外函[2022]22 号文,国际学生身份资格如下:
申请人应为非中国籍公民,持普通护照,身心健康。
- 如为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者,或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者,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必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 4 年(含) 以上,且最近 4 年(截止入学年度的 4 月 30 日前)之内在国外实际居住 2 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 9 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 持外国外交、公务、官员或特别护照和中国外交、公务或礼遇签证来华者,须提交本国外交机构出具、声明在华学习期间放弃特权与豁免的照会和中国省部级外事部门的同意函;持外国外交、公务、官员或特别护照根据双边协议免签证来华者,应换持普通护照。
- 驻华外交官、外国现役军人、外国新闻记者、外国僧侣或宗教人士及未建交国家公民等特殊身份人员申请来华学习,学校应在正式录取前向教育主管部门请示审批。
三、申请日期
当年 11 月 1 日——入学年度 3 月 31 日
四、申请流程
第 1 步:审核 申请资格
提交以下 3、4、5 条材料彩色电子版,至[email protected]
- 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 身体健康;一般应满16周岁,原则上不超过 25 周岁。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要求其父母正式委托在中国境内常住的外国人或中国人作为其在校期间的监护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要求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历(持有高中或同等学历证书),应届生由在读学校开具证明。
- 持有效外国籍护照(入籍必须满四年以上),出具最近四年之内(截至入学年度的 4月 30日前)在国外实际居住两年及以上的证明(在国外居住满 9 个月按一年计算) 。
- 获得汉语水平考试《国际汉语能力标准》(HSK)四级及以上证书者(学院承认入学年5月的(HSK)考试结果)。
-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
第 2 步: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待学校审核并确认成功后,提交以下纸质申请材料:
- 填写《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贴上白色背景证件照(尺寸: 35mm×49mm)一张,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 普通护照彩色复印件(有效日期至少一年以上);在中国大陆境内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当前有效的证件签证页或居留许可页的复印件;
- 最高学历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公证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本人所在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原件,中、英文以外文本还需提供公正过的翻译件;
- 最高学历教育阶段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的公证件),中、英文以外文本还需提供公证过的翻译件(最好同时提供成绩说明);
- HSK 成绩报告复印件:HSK四级及以上证书;
6.个人经济担保证明,经本人和家长或监护人均承诺签名的经济担保证明,或提 供银行存款证明(金额能涵盖在华学习期间的学费与生活费),或相关动产、不动产证明等。
7.个人学习计划陈述,1000 字以内,中文或英文,包括申请理由、学习能力、社会活动、获奖情况、本人特长、学习计划和人生目标等内容;
8.从中国大陆(内地)及港澳台地区移民外国并加入外国国际的申请人,需提交:
1)入籍证明;
2)最近 4 年的护照出入境记录复印件或证明最近 4 年内国外实际居住 2 年以上的文件;
9. 非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移民的外国籍申请人,如最近 4 年内有 2 年以上在中国大陆或港澳台地区生活学习经历,需提交:
1)出生即为外国籍公民的证明;
2)在中国期间全部签证或居留许可复印件;
10.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上述第 4、5 条材料须为两年内有效成绩
*上述第 8、9 条中“最近 4 年”指截止至入学年 4 月 30 日;
*如有其他可证明申请人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文件,如获奖证书、报考专业相关专业能力证明、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录取通知书等,可在申请时一并提交;
*必要时,我校会要求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
*无论申请成功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纸质申请材料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交,或邮寄到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详细地址详见联系方式),请在申请表上注明申请本科生项目。
★接受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入学年度 3 月 31 日前,逾期未送达或寄达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五、录取和报到1. 录取
国际学生报考我校,须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均由专业学院另行计划并提前通知。通过专业学院考试及资格审核后,择优录取。
获得录取资格的申请者,我校将于入学年度开学前发放纸质版《录取通知书》、
《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 202 表)等材料。
2. 报到
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六、入学时间
入学年度 9 月,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七、费用标准(人民币) 学费:50000 元/学年住宿费:1400 元 /学年
具体学费标准及住宿费用标准以入学时学校财务处公示的收费价格为准。
八、奖学金
中国政府奖学金
登录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了解具体信息。
九、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在国际学生本科生招生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2、国际学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监督
监察处电话:+86-21-67823083 邮箱:[email protected]
十、签 证
被录取者应持普通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
(JW 202 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表》、《血液化验报告》等前往中国驻外使(领) 馆办理来华学习(X1)签证,并持上述材料,按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持学习(X1)签证,入学后可转为居留许可。
十一、保 险
按国家相关规定,国际学生本科生必须购买“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并提供保单详情。
十二、联系方式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2200 号 邮编:201620
电 话 :+86-21-67823083 传 真 :+86-21-67822509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 址 :http://www.siva.edu.cn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及时关注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网站更新。最新内容以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解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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