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Hu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Hong Kong, Macao and Taiwan graduate student
enrollment brochure
2019年湖南中医药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中医药人才。
二、培养类型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以“100”或“101”或“030”开头的专业均培养此类型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主要集中在含浦校区进行培养。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以“105”或“125”或“085”开头的专业均培养此类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集中在含浦校区集中授课,医学临床类专业学位主要在各附属医院和非直属附属医院培养。
3.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前三位是“100”的学科专业),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学术学位”。
4.专业型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前三位是“105”的学科专业),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三、攻读学位、学制与招生类别
(一)攻读学位:硕士、博士
(二)学制:三年
(三)招生类别:自费全日制、自费兼读制
四、报考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Hu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五、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各专业:
(1)报考攻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硕士研究生必须具备统招5年全日制本科(不包括专升本和专接本)的医学对应专业背景(不含药学、中药学、医学技术等非临床类专业),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进行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上述专业专业学位研究生。
(2)中药学、药学专业主要接受医药专业类毕业生报考,也接受相关学科的专业(理、工、农相关专业)报考。
(3)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接收医药专业类毕业生报考,也接受相关学科的专业(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报考。
(4)基础医学专业接受中医学、临床医学类毕业生报考,也接受相关学科的专业(生物、检验等相关专业)报考。
(5)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252”)硕士研究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生物医学工程和食品工程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52”)硕士研究生可接受计算机、食品科学、生物工程等理工类专业报考。
(7)报考攻读护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4”)硕士研究生,要求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
(二)博士研究生各专业:
1、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或中药学博士学术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5或1006或1008”)
(1)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以同等学力申请并获得硕士学位者;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4) 报考我校中医学临床各专业考生必须具备对应专业医学研究生教育背景(不接受跨学科或专业者报考)。
2、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
除需符合以上“学术学位”中所列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
(1)已获得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医、中西医结合);硕士为学术学位的,必须从事临床工作,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
(3)应届硕士生须为专业学位,且已获得“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类别住院医师资格证书”。
六、考生报考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七、招生办法及程序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报名,逾期概不负责。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须在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供考点工作人员核对。
(1)本人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9年3月20日至4月1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和评卷
1.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2.初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至14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初试范围:
中医综合: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
西医综合: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不含神经病学及精神卫生学)、外科学(只含外科学总论、普外学、骨伤学)
中药综合:包括药用植物学、药理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4.初试成绩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
(五)复试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递交招生单位。
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要求由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规定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新生应于2019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招生单位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全日制硕士、博士学习年限为三年;兼读制硕士或者博士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冯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458265 、 88458261(传真)
招生官网:https://gjjy.hnucm.edu.cn/
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湖南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