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是中国教育部提供的奖学金,用于具备招生资格的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推荐优秀来华留学生来华学习。河北经贸大学参与执行该项目,可推荐招收优秀来华留学生来河北经贸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一、资助类别、期限、授课语言及专业
1.资助类别:硕士研究生
2.资助期限:包括中文补习和专业学习时间。中文补习资助期限一般为一年,硕士专业学习资助期限2-3年。
3.授课语言:中文
4. 招生专业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制 |
1 | 民商法学 | 3年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年 |
3 | 工商管理 | 3年 |
4 | 会计学 | 3年 |
5 | 应用经济学 | 3年 |
6 | 新闻传播学 | 3年 |
二、资助内容
1.免除学费和申请费
2.免除住宿费
3.生活费
4.综合医疗保险
(国际旅费需自理)
更多信息可查询CSC网站:
https://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22933.html
三、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年龄、学历和语言要求: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攻读硕士学位者,中文水平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中文水平达到HSK五级(含)以上者,可以申请直接进入专业学习,未达到HSK五级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汉语补习一年,达到要求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曾使用中文为教学语言获得中国高校学位的,无须提供《汉语水平考试》(HSK)证明,但须提供中文教学语言证明。
3.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
四、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2024年11月15至2025年2月25日
五、申请流程
第一步:访问“留学中国”网站,点击“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图标进入申请系统。“留学中国”网站链接:http://www.campuschina.org 点击【学生注册】按钮,注册账户。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的账户登录系统填写申请信息,河北经贸大学招生机构编号为:11832,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类别为 B;网上提交各项“申请材料”;完成网上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并可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建议使用火狐或 IE 11 浏览器,如果使用 IE 浏览器,请去掉浏览器的“兼容性视图模式”后使用。
申请人须使用中文或英文完成全部申请信息的填写。
详细操作信息请查阅附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
申请材料一经提交,申请人将无法修改信息。
六、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在线填写),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2. 普通护照首页。申请人须提交有效期晚于2026年3月1日本人普通护照的首页清晰扫描件,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供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学士学位证明,预毕业证明中须说明预期获得的学位和毕业时间,同时需提供一份在校表现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还需附经公证过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HSK四级及以上成绩报告。
6.来华学习计划。内容须包括个人简介,专业背景,来华学习目的,对中国和河北经贸大学的认知,学习规划,研究方向及未来发展愿景。学习计划字数1000 字以上,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7. 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须推荐人亲笔签名,推荐信应注明日期,内容重点应包含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等及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个人作品。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可通过“作品/其他支撑材料”上传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
9.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0.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用英文或中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11. 无犯罪记录证明,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2.发表论文、获奖证明、工作或实习证明等其他材料(如有)。
注意:
1.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 河北经贸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不需要缴纳申请费。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进行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招生。请直接联系我校了解奖学金申请事宜。
3. 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申请表中务必提供自己准确的电话号码和E-mail地址。
4. 申请人无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如获得奖学金,须在报到时携带上述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提供预毕业证明的需携带正式毕业证书原件),以供现场查验。
5.除上述材料外,学校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必要申请材料。
七、录取及报到
1.河北经贸大学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被推荐人,并于2025年3月15前通过邮件发送预录取通知书,未收到该通知书的申请人没有获得被推荐资格;
2.被推荐人须于2025年3月16日前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再次补充完成申报,申请材料中须包含我校出具的预录取通知书;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河北经贸大学所推荐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奖学金获得者;
4.河北经贸大学在2025年7月前邮件通知奖学金获得者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JW201表)等;
5.奖学金获得者将于2025年9月初报到入学,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如因故不能按时完成报到,须事先征得我校同意,否则将作为自动放弃入学,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6.奖学金获得者报到后不得变更《录取通知书》上的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7. 奖学金获得者须按规定参加每年一度的奖学金年度评审。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050061
联系人:冀老师
电话:+86-311-8765687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