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Xiangtan University
Chinese Government Scholarship Enrollment Brochure
2023年湘潭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招生简章
Xiangtan University
Xiangtan University湘潭大学(XTU)创办于1958年,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国内为数不多同时进入THE、USNEWS等权威国际大学排行榜的地方高校之一。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3个学院、教学部,学科覆盖文、史、哲、理、工、经、管、法、艺等9大门类,数学学科是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等4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7个学科进入2021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10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1个、省级1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2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8个,12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学校建有2所孔子学院,是教育部“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中方入选高校和“一带一路”高校联盟入选高校,先后与美国、英国、日本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交流合作关系。
一、申请条件
1.截至 2023 年 9 月 1 日,年龄在 18 周岁(含)以上且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的非中国籍公民;
*中国公民移民外国后申请以外国留学生身份进入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必须持有有效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四年(截止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2.遵守中国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中国风俗习惯,学习成绩优秀。
3.学历、年龄、语言要求: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中文水平须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及以上;申请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要求雅思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英语作为母语或官方语言、学历教育阶段中有相应的汉语或英语授课的,可免上述语言能力证明。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所申请专业在学术能力、语言能力及其它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二、奖学金内容
中国政府奖学金是由中国教育部设立的来华留学生全额奖学金项目,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具体信息详见https://www.campuschina.org/content/details3_74776.html。
受中国教育部委托,湘潭大学面向全球招收优秀国际学生来校就读相关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专业,申请人直接向湘潭大学提出申请。
三、申请办法
1.通过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 (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register)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湘潭大学的受理机构编号为10530,本奖学金在CSC系统内的类型为B类);
2.通过湘潭大学国际学生服务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请(https://xtu.at0086.cn/StuApplication/Login.aspx)。
3.申请截止时间:2023 年 1 月 31 日
四、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申请人通过“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 (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register)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下载。
2.护照首页复印件(有效期应晚于2023年9月)。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 HSK 成绩报告;申请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应提供雅思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的英语水平证明。英语作为母语或官方语言、学历教育阶段中有相应的汉语或英语授课的,可免上述语言能力证明。
6.导师预接收函(如有)。
7.来华学习计划。学习计划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1000 字以上。
8.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
9.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学术成果(如有)。
10.《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扫描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 6 个月。
11.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 6 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注意: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五、录取与通知
1.学校将根据申请人的研究能力、学业成绩、语言水平和视频面试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2.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结果报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
3.经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学校将在2023年8月前向正式录取人员邮寄录取通知书、JW201 表和相关报到材料;
4.被录取人员持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表》、血液检查报告单等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来华学习(X)签证,并持上述材料,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前来我校国际交流处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六、注意事项
1.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真实者将不予考虑;
2. 所有申请材料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并全部上传至“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和“湘潭大学国际学生服务平台”;
3.申请时申请人须填写正确的微信账号,同时保证该账号长时间在线,以便后续通知。
七、联系方式
电话:0086-731- 58293938 传真:0086-731- 582988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中国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湘潭大学国际交流处国际学生工作部
邮编:4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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